但不久我反給搞迷糊了。因為他竟當起官來了。我至少聽說過不下十次他拒絕投靠朝廷、不肯當官、不愿征軍的事,但這次當官,卻是他自己搶著要當的。當時黃河泛濫,吞噬西省十八縣,南方百姓,發動賑災募捐,得銀六百萬兩,分三批押送,敖曼余為了爭得總指揮的位置,不惜單劍奮身,比武十七陣,連傷十一人敗西人殺二人,終于當成了押運災銀的總統領。——他不是不要當官的嗎?不管如何,他在這一次己作了一次他個人能力的大展示,當時跟他比武搶官當的高手都是貨真價實童叟無欺的敗、傷、死在他那瘦骨伶仃的劍下。不過,到頭來,這趟鏢銀還是出了事:使得本來就沒人緣的他,在江湖上更加聲名狼藉。鏢銀給劫了。奇怪的是,敖曼余在三百西十余里的押送途中,遭遇三次劫鏢,但都能順利打退殺敗強梁賊寇,但得到了點收派集賑災銀兩的葉鄉之際,當著視察災情欽差大臣面前一打開箱子,里邊空空如也。賑災大臣何華田立即下令收押敖曼余,敖曼余拒捕,誰也拿他不住,終于讓他逸逃而去。事后,我問這一路上一道押銀的兩名副指揮,他們都是江湖上享有盛名的人物,同時也是孫公公的心腹大將——那一趟都只屈居輔佐之職,難免“猶有余悻”。他們是“一柱擎天”馬賓和“中流砥柱”列賓。列賓的說法是:“敖曼余太傲慢了。此人不能共事,剛愎自用。”馬賓的看法亦然:“姓敖的小子自作自受,失鏢的事,全是他一人失職,連累災民,罪不容誅。”由于這件事牽連無辜災民百萬,我對敖氏的自命不凡、驕忽誤事,也很不能原諒;可是,問題是:鏢銀是怎么失的呢?列賓冷瞄著我,反問:“你哪里來的?誰派你來的?”馬賓逼了近來,冷冷地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