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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夙夢記 (第1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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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垂髫之時,跣行村野,敝褲嬉游。其時夙志,欲為公差,蓋仿捕役擒盜之戲。公差威勝于盜,且挾兵刃,盜所無有,心甚慕之。

年方稚學,遽棄此志。村有稚子,遷居城郭,或教以穢事,其父乃捕役,怒而欲執余。余惶遽莫辯,奔歸匿居,旬余不敢出戶,遂絕此念。自度縱為公差,其父必不容也。

后復有志,愿主一貨肆。肆中糖餌糕團,品類豐饒,每過其肆,志益堅。未幾,肆主閉戶,此志亦漸泯矣。

鄉學既畢,同儕互贈箋紙,或繪靈猴,或畫麗姝,背書吉語,不過順遂無憂、毋相忘之類。得箋愈多,人緣愈盛。余所愿者,惟得眾心,多獲箋帖而已。

既入鄉塾,師誨曰:“汝輩乃社稷之器,當勉學修身,長則報國濟民。”

余私心愿為篤學之士,蓋學優則眾皆敬慕,尤冀女子傾慕之目,心竊喜之。后以學業偏廢,此志遂夭。

及入郡庠,愿為文士。時余私慕一女,讀文人之篇,嘆曰:“奇才也!”余心羨之,欲操筆著文,博此女一嘆。然屢投文稿,竟無回音,自知非才,復棄之。

終有一志,深藏于心,未嘗語人。父嘗斥曰:“此志不抵一芥菘。”懼人嗤笑,故秘之。然心竊甘之,愿為舉世欽服,何所取崇,余亦不自知。

自有此志,屏棄俗務,勉力以赴,雖盛夏炎暑,亦不覺其熱。

一日,與妻過嫁衣之肆,妻凝睇良久。余笑曰:“歸哉,待吾成名得志,為汝購百倍之美者。”

妻笑曰:“君常為此言,徒俟異日耳。”

余曰:“毋慮,信吾,終必有成。”

俄而車駕至,余曰:“車已至矣,吾輩歸乎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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