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剎那間,我腦子嗡嗡作響。
好像明白了什么。
媽媽哭聲更大了。
“都怪我沒有給陳家生個帶把的,沒有兒子那就沒法傳宗接代光宗耀祖啊,我必須贖罪。”
“沒辦法,我和你爸本來是想著讓樂樂假死,到時候等樂樂長大了,有出息了自然就再讓你們見面。”
她喏喏道:“不過再出現以后要以你弟弟的名義稱呼,樂樂要成為我們老兩口的小兒子。”
媽媽哆嗦著嘴,勉強笑了笑。
“這樣做也是為了大家好。”
“如果不是因為你是個女孩,我們也不會出這個主意。”
我猛然后退幾步,后背重重地撞在冰冷的墻壁上,卻感覺不到絲毫疼痛。
我媽捂著臉,哭得肩膀聳動:“小霞啊,媽也是沒辦法啊。咱們老陳家不能斷了香火啊你會體諒我們的對吧。”
“你爸這一脈,不能絕后!你是女兒,嫁出去就是別人家的人了,生的孩子也是跟別人姓”
“所以呢?!”
我猛地打斷她。
積壓了三年的痛苦,憤怒像火山一樣爆發。
“所以你們就要把我的兒子搶走,就要讓他死一次?就要讓我瘋三年?!”
“你有想過我的感受嗎?有考慮過李琛的感受嗎?他的父母又該怎么辦?!”
我一步步逼近她,眼底只剩下冰冷和陌生。
這是我第一次,看清我的父母。
我一直以為,我是家里的獨生女是因為父母愛我。
我是掌上明珠,是他們唯一的寶貝。
原來只是因為他們沒能再生個兒子出來。
記憶的碎片如潮水般涌來。
那些曾經被我忽略的細節,突然變得無比清晰。
小時候,我聰明,考試總能得第一。
親戚們看我的眼神卻唏噓不已,笑道:“可惜了,是個女孩,遲早是別人家的。”
爸媽笑笑不說話,說生男生女都一樣,可眼神底卻閃著一絲落寞。
爸爸喝醉后,總叫我“乖崽”。
我以為那是疼愛我的昵稱。
后來才知道,這個詞還有一層含義是:好兒子。
原來,在我出生那一刻,我的性別,就已經是我的原罪。
“不是的,爸媽也是愛你的”
我媽慌亂地想要辯解。
“要是我們不愛你,怎么會供你讀書?又怎么會對你的孩子愛屋及烏?”
“難道不是因為我的成績,可以讓你們在親戚面前稍微抬起頭嗎?”
“”
“你怎么能這么想,我們這些年賺的錢可都花在你身上了!”
“你生病去醫院哪次不是花大價錢啊。”
如果不說,我還真忘了。
他們總是以我生病為借口,在醫院一待就是許久。
那時候錢如流水一般花出去,一花就是數十萬。
親戚們卻只覺得我是個“千金小姐”命,連連夸我父母疼愛我,一點小病也要去醫院。
可我在醫院的時候,他們幾乎沒來看過我。
反而是我媽肚皮上有不少針孔。
現在想來,他們可不是在拼兒子嘛。
只是怕被人知道丟臉,所以賴在我頭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