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小紅書刷到一個爆火賬號。
標題叫:“28歲獨居女生,把日子過成自己想要的樣子。”
第一張圖,是我的早餐。
第二張圖,是我的出租屋窗臺。
第三張圖,是我昨天剛買、還沒拆吊牌的白襯衫。
評論區全在夸她:“姐姐生活感好強。”
我盯著屏幕,后背一點點發涼。
因為那件白襯衫,此刻正掛在我衣柜里。
而這個賬號的最新動態是十分鐘前。
配文只有一句:
“今天準備穿它去見一個很重要的人。”
我坐在地鐵里,手心全是汗。
屏幕上,那件白襯衫被拍得很干凈,袖口還折了一道。
那道折痕我認得。
昨晚我試穿時嫌袖子太長,隨手挽了一下,后來懶得理,就這么掛回了衣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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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,轉了六年。
直到我發現,他把錢都拿去給沈夏報攝影課。
我把記錄遞給他。
“這些年,我沒吃你一粒米。”
“反倒是你,花過我的錢。”
我爸看著那疊紙,手抖了一下。
沈夏的眼神閃了閃。
我看見了。
我轉頭問她:“你大學攝影課的錢,是我出的吧?”
她臉色白了。
這件事她應該一直知道。
她用我媽的相機,學我媽喜歡的攝影,又偷我的房間,偷我的生活,最后還用“獨立女性”包裝自己。
荒唐得讓人想笑。
我爸終于露出一點狼狽:“那錢是你自愿給的。”
“對。”我說,“所以我認。”
“但從今天開始,不給了。”
我爸猛地抬頭。
“你敢!”
我笑了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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