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月后,法院正式判決。
離婚協議生效。
顧城需在三十日內歸還四十七萬元個人財產。
他拿不出來。
何秀芬也拿不出來。
翡翠灣那套房產被法院凍結,隨后強制拍賣。
拍賣所得扣除稅費,剛好覆蓋了我的四十七萬。
一分不多,一分不少。
林靜宜在得知一切后,火速跟顧城斷了聯系。
沒有了錢,沒有了房子,她走得比誰都干脆。
聽說她后來發了條朋友圈:“看人真的要擦亮眼,別被表面的體面騙了。“
配圖是一堆快遞單——她把顧城送的東西全部打包退了回去。
諷刺。
那些名牌包和首飾,每一件上面,都沾著我的血汗錢。
退回去的不是禮物,是我一千多個不眠夜換來的命。
但我沒有追究她。
不是大度。
是不值得。
真正該付出代價的人,已經付出了。
判決生效后的,經我授權后發在了網上。
銀行流水。
物業空租證明。
房產登記信息。
通話錄音。
一樣不落。
標題是——
《我用三年命換來的四十七萬救命錢,被丈夫和婆婆偷走了》
那篇文章被轉發了十幾萬次。
評論區清一色的怒罵,全部沖著顧城和何秀芬去的。
“這也太惡心了吧?偷老婆給她媽治病的救命錢?“
“婆婆居然是幕后主使?這什么家庭啊?“
“三年打三份工攢出來的錢,這不是偷錢,這是偷命。“
顧城被公司開除了。
因為同事和領導都看到了那篇文章。
沒有人愿意跟一個偷老婆救命錢的人共事。
何秀芬更慘。
她以前最愛在小區里炫耀自己有出息的兒子,在鄰居面前吹噓自己享的福。
現在那些鄰居看到她就繞著走。
有一次她在菜市場買菜,賣菜的大姐認出了她,當著所有人的面指著她鼻子說:
“你就是那個偷兒媳婦救命錢的婆婆?你還有臉出門買菜?“
何秀芬灰溜溜地跑了。
從那以后再也沒去過那個菜市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