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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 7 (第1頁)

有人大膽問了一句:“沒有15歲生孩子,那方辰溪從哪兒來的?你口口聲聲說她是江文琪姐姐,這又怎么說?”

我媽冷靜地看向那人,又緩緩說了一句:“她確實是江文琪姐姐……我從不否認這點,因為在我心目中,她就像我的親女兒一樣。”

“當年阿姐將她留給我,我雖然年紀也不大,可我卻帶著她,從不允許別人說她是野孩子。”

阿姐是媽媽的好朋友。

當年阿姐有一個情投意合的對象,可是她爸媽不同意,于是她就跟那人私奔。

倆人生下孩子之后,那人車禍去世,阿姐帶著孩子回來,卻遭到家人排斥。

阿姐自殺之前,把孩子托付給了我媽媽。

這個孩子就是現在的方辰溪。

媽媽帶著她過上了簡單快樂的生活,方辰溪也非常懂事,經常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。

直到后來她遇到爸爸,生下我,一切突然就變了。

隨著我的長大,方辰溪的性情大變,從一開始的乖巧懂事,變得善妒。

就因為我低血糖多吃了一顆糖,她都能給媽媽貼上“偏心”的標簽,到處說自己在家里不受待見。

媽媽一開始覺得不過是小孩子的爭風吃醋,給她買了一大堆大白兔,她卻說這些糖不夠甜,她就想要那顆被我吃下去的糖。

媽媽笑了,“糖都吃完了,去哪兒把它找出來?”

方辰溪卻突然冷冰冰地說:“去她肚子里找呀,把她肚子剖開不就找到了。”

當天晚上,我媽看到方辰溪拿著刀站在我的床頭,如果不是她及時阻攔,估計就釀成了大禍。

說到這里,方辰溪的臉早就漲成了豬肝色。

她怒吼一聲:“你胡說霸道,根本沒有的事,你有證據嗎?”

媽媽抬了抬眼,“你不用太急著反駁,因為我的故事還沒說完,你不會是害怕我說出‘送走’你的真相吧?”

“你污蔑我把你賣給了人販子,你怎么不說是你小小年紀不學好,愛上了一個黃毛呢?”

“你一個未婚的女子敢污蔑我15歲生孩子,因為這些對你來說司空見慣,畢竟你在12歲就能跟人私奔。”

眾人嘩然。

“這、這真的假的?”

“不過也有可能,畢竟有的孩子確實早熟。”

“估摸著對方給了她一些甜頭吧,否則怎么可能就這么跟人走了?”

許項永誓死捍衛方辰溪,“如果真的是這樣,那還不是你們逼的,一個巴掌拍不響,辰溪因為受不了你的暴力,所以才會離家出走。”

媽媽冷笑一下,“因為我阻止她傷害妹妹,你們知道她還做了什么事嗎?”

不待眾人回答,媽媽冷靜開口,“她放火燒了我們的房子,害我們所有人差點葬身火海!”

眾人倒吸了一口冷氣,“這、這孩子怕不是超雄吧,膽大包天!”

媽媽繼續說:“大火之后,我決定不要這個孩子了,我聯系了福利院把她送去。可是,她悄無聲息地從福利院跑出來,潛進我家偷走了所有值錢的東西。”

“我努力教育過她,可我失敗了。或許我不是一個好媽媽,可我就想問問各位,對于這樣的孩子,你們會怎樣做?”"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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