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看著我:“但這條路很長,也很臟。你要做好心理準備。”
“我準備好了。”
“從發現‘寶貝博文’那天起,陳志遠就已經死了。”
雷明拍拍我的肩:“我幫你。”
離開茶室,我去城西數碼店。
店主陳默是我大學學弟,曾欠我人情。
“哥,你要的東西。”他遞來黑色絲絨盒。
打開,玫瑰金領帶夾,鑲碎鉆。
“4k高清,續航八小時,無線傳輸到手機。”
陳默壓低聲音,“還有這個——”
一支鋼筆。
“側面按壓拍攝,極其隱蔽。年會當天,我在附近協助遠程接收信號。”
“謝謝。”我收好東西,“錢轉你。”
“哥,”陳默眼神復雜,“小心點。”
我笑了:“放心,該小心的人不是我。”
當晚,蘇明麗凌晨兩點回家,渾身酒氣。
我扶她上床,擦臉,脫鞋。
她迷迷糊糊抓住我的手:“老公……還是你最好……”
“睡吧。”我抽出手,蓋上被子。
轉身時,聽見她囈語:“博文……別鬧……”
關燈,帶上門。
黑暗中,我打開手機。
林博文社交賬號更新了。
照片里,他戴著勞力士手表,舉著紅酒杯,背景是帝豪酒店星空廳璀璨穹頂。
配文:“有些儀式感,值得等待。倒數三天。”
我點了個贊,用蘇明麗舊手機。
一分鐘后,林博文發來私信:
“麗姐?你怎么點贊了?不是說先不公開嗎?”
我模仿她語氣回復:“忍不住。想你。”
他發來害羞表情:“我也想你。西服試好了,超帥。那天……你會宣布嗎?”
“當然。給你最好的。”
3
年會前三天,我以幫兄弟看婚禮場地為由,去了帝豪酒店。
廳內正在布置。
舞臺中央兩把鎏金高背椅,椅背雕著繁復并蒂蓮。
雙人主座。
“這布置真氣派,”兄弟感嘆,“哪家公司這么舍得花錢?”
“是啊。”我輕聲說。
側門走進來一個男人。
黑色皮鞋,深灰西裝,短發利落。
手里拿著平板,和工作人員確認。
是林博文。
他比照片里更年輕,身形挺拔,氣質張揚。
而我,多年為家庭操勞,不知不覺發胖,有了啤酒肚。
原來這就是她說的,“他怎么能跟你比”。
“燈光再調亮30,蘇總說了,那天要所有鏡頭都清晰。”林博文聲音清亮。
工作人員點頭:“林先生放心。”
兄弟小聲問:“這誰啊?氣場挺足。”
我沒回答。
林博文轉身,目光掃過我們。
停頓半秒,嘴角彎起職業化微笑:“二位是?”
“來看婚禮場地的。”兄弟說,“你們這是……年會?”
“對,公司十周年慶典。”
林博文走過來,目光在我臉上多停留一瞬,“您是?”
“姓陳。”
“陳先生。”他點頭,“這場地適合婚禮,但我們包場了。”
“需要的話,我可以推薦其他廳。”"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