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我叫歡歡,是一只十二歲的金毛狗。被主人小雅從狗場接回來后,陪著她從大學走到了工作。小雅很愛我,滿屋子堆得都是我的玩具和零食。就連結婚這種大場面,都是讓我送的戒指。春去秋來,夏過冬至,每年我都愛著她,她也愛著我。可卻在不久前,小雅帶回了一只小金毛,叫樂樂。模樣與我小時候像極了。它活潑好動,全身都洋溢著年輕狗狗的朝氣。我非常非常討厭它,因為它的出現分走了小雅的愛。“離我遠點。”我趴在小雅跟前,對樂樂呲牙道。可小金毛非但不怕我,還朝我身上撲。動靜引起小雅的注意。她放下筆記本,將小金毛抱到自己腿上。“嘻嘻。”看著樂樂嬉皮笑臉的模樣,我恨不得咬著它的腳把它拽下來。可是不行。因為小雅愛它。“樂樂,不準跟歡歡玩。”“它老了。”我從鼻腔噴出一口粗氣,尾巴重重甩起表達我的不滿。哼。總是說我老了。你這個喜新厭舊的女人!我蹬起爪子,緩緩朝門外走去。小雅說的是實話,我的確老了。身上泛起許多白毛,也不再有精力跑跳,甚至出門走不了多遠就會大喘氣。也怪不得她,都怪我。我回到自己的狗窩,將腦袋搭在枕頭上出神。模糊見看見小時候的自己,大耳朵甩著,在屋里上躥下跳。地上散落著布條和棉花,拖鞋也是咬的稀巴爛。睡意上涌,我眨巴著眼睛入眠。